楚雄州文联 公告公示 楚雄州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

楚雄州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72101000

楚雄州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XX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文联属州级正处级群团部门,现有在编在职人员17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退休人员7人(社会发放工资7人),余属人员1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下属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金沙江文艺》杂志社),下设有12个文艺家协会(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戏剧家协会、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洞经音乐协会、电视艺术家协会、文艺评论家协会、彝族文化对外交流协会),楚雄州文联是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专业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学艺术界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能是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组织各文艺家协会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艺术评论活动;加强艺术实践,积极推进文艺创新;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交流创作经验,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发展我州文学艺术事业。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重要文件精神

2017年,是我国文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楚雄文艺加快发展,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的一年,州文联在州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对文艺工作的要求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在中国作协九大、文联十大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加强文艺工作的意见》(楚发[2016]8号)文件精神,围绕贯彻州委“一极一桥一品二区三基础”发展战略(即滇中城市经济圈西部增长极,连接长江经济带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开放合作的桥梁,国际化、高端化的文化旅游品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冶金产业基地和绿色产业基地),大力开展楚雄题材创作。根据州委政府及州委宣传部年初工作安排,以及《楚雄州2017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文件精神,2017年3月,州文联召开七届五次全委会,在全面总结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了全州文联和文艺工作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文联和文艺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全州文联共同探讨、推动文艺事业和文联工作发展的新路子、新实践、新成效,进一步明确当代文艺繁荣发展的指导思想、方向原则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贯彻思路和具体措施。

2.       以文艺创作为抓手,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1、楚雄作家群北京研讨会引起强烈反响。以打造精品为抓手,讲好楚雄故事。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升楚雄文化影响力,擦亮楚雄“三张名片”,提高彝州作家创作水平, 由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委员会、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 、《民族文学》杂志社、云南省作家协会联合主办,楚雄州文联、楚雄州作家协会协办的 “楚雄州作家群” 暨余继聪、段海珍作品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楚雄作家群”这个文化品牌得到中国作协、北京文学界、文学评论家的认可。成为云南省继昭通作家群以后,又一个新兴的文学群体,成为云南文学创作的榜样和示范。正如吉狄马加副主席所讲的,“楚雄作家群”这一文化现象,体现了民族文化的自信,体现了边疆少数民族地方文化的重要性,体现了少数民族地方文化繁荣发展对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作用。研讨会展示了楚雄形象,宣传了楚雄文化,检验了楚雄文学创作。

从8月12日至9月11日的一个月时间内,北京及全国50多家媒体全方位、大篇幅、深度宣传报道“楚雄作家群”、“楚雄文学现象”、楚雄民族文化及历史文化。《云南日报》于8月13日专题报道这次研讨会,8月26日、9月1日两个专版报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民族报》《中国艺术报》《文艺报》《中华书目报》等十多家报纸,都用大篇幅,全方位、多角度、深度报道,如《光明日报》用了2000多字的篇幅,《中国民族报》用了4000多字的篇幅。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凤凰网、中国作家网、中国文化传媒网、中国少数民族网、中国民族宗教网、中国民族网、中国作协网、腾讯网等十多家网站全方位报道。《楚雄日报》2次宣传报道,楚雄电视台3期专题新闻宣传报道,《云南经济日报》1次报道。中华网、中国社科网、中国干部学习网、中国文艺网、新浪网、搜狐网、中国青年网、中国江苏网、中工网、中国图书馆网、圣地亚哥华文网、今日永安网、中国散文网、云南网、七彩云南网等30多家网站转载了相关新闻报道。

目前,仍然有媒体刊发和转载与“楚雄作家群”北京研讨会相关的报道和文章。

2017年新增中国作协会员1名,楚雄州中国作协会员达到13名。李学智的长篇小说《达布的金山》被列入2017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项目。文学作品上大刊大报继续保持强劲势头,2017年度州内作者共有49人在省级以上报到发表文学作品120件,近70万字。

另外,今年州文联、州作协还编辑出版了《楚雄故事(文学篇)·金沙水长》,余继聪散文精选集《村庄来信》(由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先后举办了楚雄题材文学创作研讨会、十月杂志楚雄改稿班、《中国彝乡.楚雄故事》发行会、《紫丘家园》创作研讨会,楚雄故事签约创作会、云南省长篇小说创作培训班等多项活动,组织云南省、楚雄州作家到己衣大裂谷创作采风,到南华、永仁、武定、双柏等县开展文学创作调研,与县级作者交流了创作思想、创作方法,重点谈了德艺双馨、作家要重视提升人品修养等问题,深入基层,了解生活,突破创作瓶颈,积极抓好全州文学创作工作。

2、以搭建平台为保障, 服务文艺创作。

(1)充分发挥好楚雄州文联艺术品展销中心平台展示作用。2016年,在州财政的关心支持下,建成了“楚雄州艺术品展销中心”。通过政府引导、支持、鼓励,推动艺术创作,培育艺术市场。州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组织举办美术、摄影作品展,充分利用好以销售、展示为一体的楚雄州艺术品展示平台,推动艺术创作。2017年举办了6次展出,展出书法、美术、摄影作品700多件,260多人的作品得到展示。

(2)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好文艺家协会工作。

2017年,州书协、州美协、州摄影家协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彝族赛装节、火把节、十九大、建州60周年”作品征稿活动,举办了“滇西四地州”联展、“喜迎十九大书法、美术投影作品展”、“乌蒙金沙·相约彝乡——陈孝瑞书画展”、《筑梦紫丘家园》摄影作品研讨会等活动。州音乐家协会以会员众多的州民族艺术剧院民乐团为窗口,广泛开展各类音乐演出活动,宣传和展示彝族音乐,在省内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举办“楚雄州首届新年原创音乐会”、“永远跟党走 喜迎十九大音乐会”。州舞蹈家协会圆满完成各级部门安排的重要文化活动、积极组参与文化惠民、送戏下乡公益性演出活动、极参与各类民族节日的舞蹈创作和演出活动、极参与各类舞蹈赛事的创作和组织。各文艺家协会按工作职责,积极组织活动,通过文艺活动的开展,为全州文艺创作搭建平台、提供了有力服务。

(3)坚守文艺阵地,不断提升期刊质量。2017年1月,《金沙江文艺》由双月刊改为月刊,《金沙江文艺》又站在了新的起点上。2017年《金沙江文艺》出刊12期,全年共发行60000多册。

1978年11月,《金沙江文艺》创刊,开始是季刊,后来改为双月刊,现在是月刊。《金沙江文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国创办时间较早的文学期刊。现在是全省仅有的几个文学刊物之一。

《金沙江文艺》曾获中宣部“全国37个优秀刊物”,中国优秀期刊奖,云南省委省政府“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若干荣誉。

3.       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7年,楚雄州文联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州纪委特别是第二纪工委的指导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高标准、严要求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的目标任务,与中心工作一起安排布置,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狠抓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反腐倡廉的思想和纪律防线;三是严明纪律,大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调研,抓好整改落实;五是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六是开展实职处级干部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努力做到党政齐抓共管,各部室各负其责,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全体职工积极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有力地保障了楚雄州文联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坚持群众路线,做好扶贫攻坚工作。

州文联党组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选派了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并安排工作经费,按照县、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强化“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组织保障,周密安排部署,精准识别摸底,认真落实帮扶措施,积极投入项目资金,州文联分管领导率领驻村工作队员指导和协助村委会对贫困户进行逐户全面走访,查看帮扶户家底财产、房屋、生活情况,仔细了解贫困原因,征求需要帮扶的内容等,实现全体干部与挂包联系贫困户见面对接和沟通。同时,指导村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扶贫惠民政策,全面、精准核实贫困户情况,把握关系民生的人畜饮水安全、房屋安全及交通、水利、农田、产业发展项目等扶贫攻坚重点,分析了贫困原因,并结合村委会实际,认真筛选扶贫项目,提出了今后扶贫攻坚的思路和措施,逐步加以推进。

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各自的结对扶贫户走访,干部职工自掏腰包,送钱、送粮、送油送温暖。6月下旬对党员贫困户进行了走访慰问,把党的温暖送到百姓身边。党组书记李茂尊深入到扶贫点,为驻村工作队员和村社全体党员上了一次党课,7.1建党节前夕,州文联到矣波村开展看望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共对8户老党员、困难党员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1600元,与村干部和贫困户进行座谈,将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带到人民群众之中。州文联本着动真情、扶真贫的原则,在武定县狮山镇矣波村委会认真开展扶贫工作,落实各项帮扶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州文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州文联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XX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州文联决算总收入55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91万元,占总收入的92.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4.74万元,占总收入的7.99%。与上年对比,2017年为533.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66万元,主要是2017年收入中,其他收入比2016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文联部门决算2017年度支出合计56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66万元,占总支出的45.28%;项目支出306.6万元,占总支出的54.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6年为532.87万元,与2016年对比,增加27.39万元, 主要是2017年基本支出(人员工资等)比2016年增加形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州文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6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5.5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增加造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文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6.6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1.86万元,主要是2017年当年增加了部分项目经费(“打造楚雄作家群工作经费、小说创作改稿班经费等)。2017年州文联按照常规工作,完成了《金沙江文艺》办刊、《彝族文学报》办报、州级12个文艺家协会办公、采风、创作等工作,组织了文艺家开展业务培训、外出学习、创作采风等工作。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1、金沙江文艺办刊经费50万元;2、文学艺术创作扶持经费80万元;3、州级12个文艺家协会办公、采风、创作工作经费34.2万元;4、扶持创作出版经费9.5万元;5、文学艺术人才培养经费4.75万元;6、文艺培训经费14.25万元;7、州文联七届四次会委会经费3.6万元;8、《彝族文学报》、《金沙江文艺》广播版经费2.5万元;9、购置办公用电脑、笔记本、复印机经费2.26万元;10、楚雄州艺术品展示平台建设经费10万元;11、出版建州60周年文学作品集经费20万元;12、陈孝瑞中国画展工作经费5万元;13、马缨花文艺创作奖工作经费1.42万元;14、云南省作协拨入楚雄作家群工作经费15万元;15、云南省作协拨入小说改稿班经费19.2万;16、州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补助1万元;17、州摄影家协会补助经费 4.5万元;18、《金沙江文艺》农家书屋工作经费10.46万元;19、其他零星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文联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1%。与2016年对比,减少10.75万元, 主要是2017年部分零星项目经费减少形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6%。主要用于州文联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行政经费开支、业务项目经费支出。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6.6万元,主要用于州文联业务项目支出1、金沙江文艺办刊经费50万元;2、文学艺术创作扶持经费80万元;3、州级12个文艺家协会办公、采风、创作工作经费34.2万元;4、扶持创作出版经费9.5万元;5、文学艺术人才培养经费4.75万元;6、文艺培训经费14.25万元;7、州文联七届四次会委会经费3.6万元;8、《彝族文学报》、《金沙江文艺》广播版经费2.5万元;9、购置办公用电脑、笔记本、复印机经费2.26万元;10、楚雄州艺术品展示平台建设经费10万元;11、出版建州60周年文学作品集经费20万元;12、陈孝瑞中国画展工作经费5万元;13、马缨花文艺创作奖工作经费1.42万元;14、云南省作协拨入楚雄作家群工作经费15万元;15、云南省作协拨入小说改稿班经费19.2万;16、州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补助1万元;17、州摄影家协会补助经费 4.5万元;18、《金沙江文艺》农家书屋工作经费10.46万元;19、其他零星项目经费。

(2)行政运行182.8万元,主要用于州文联行政工作开展、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等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文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3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33.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5.97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73万元,下降6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9万元,下降2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4万元,下降39.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7年(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7年(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州文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比去年增加,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比去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州文联行政办公日常业务开支。其中:办公费0.73万元、差旅费3.07万元、培训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2.56万元、其他交通费8.58万元、委托业务费3.6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州文联部门资产总额118.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万元,固定资产34.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73.7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118.93 10.4 34.74 34.74 73.7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资产、净资产情况说明

州文联2017年年末资产总计118.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万元,占总资产的8.74%,固定资产34.74万元,占资产的29.21%,其他资产73.79万元,占资产的62.04%),比上年增加6.26万元,增加5.56%,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新增办公用设备等固定资增加,固定资产总值增加;净资产95.01万元(其中: 事业基金20.44万元,占净资产的21.51%;非流动资产基金34.74万元,占净资产的36.56%,其他专用基金0.63万元,占净资产的0.67%,财政补助结余38.31万元,占净资产的40.32%,非财政补助结转0.89万元,占净资产的0.94%),比上年增加1.65万元,增加1.76%,增加的原因是固定资产的增加。上年资产负债17.15%,本年20.11%,增长2.96%,从增长幅度看并不高,有待加强资产和负债的管理,资产效益管理,避免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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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楚雄州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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